安置房办房产证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我家有套安置房,现在打算办理房产证。但听说办房产证可能要交土地出让金,不太清楚实际情况。想了解下安置房办房产证到底要不要交土地出让金,是所有安置房都要交,还是分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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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办房产证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简单来说,就是使用国有土地需要向国家支付的费用。 在我国,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房。这类安置房通常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用于安置被拆迁的村民。由于其土地是集体所有,并非通过出让方式从国家获得土地使用权,所以在办理房产证时,一般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过,这种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房,其流转通常会受到一定限制,一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转让。 另一种是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安置房。这种安置房是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如果当初建设安置房时,土地已经办理了出让手续,土地出让金已经由开发商或者相关建设单位缴纳,那么在办理房产证时,业主通常不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如果该安置房原本是划拨土地性质,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当需要办理房产证并将房屋进行市场交易等情况时,就需要将划拨土地转变为出让土地,这时就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如果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性质,在办理房产证涉及土地性质转变时,就会涉及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问题。 综上所述,安置房办房产证是否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关键在于其土地性质。业主在办理房产证前,可以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者相关的拆迁安置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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