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封面盖章是否有效?

我签了份租赁合同,合同上双方都没在正文签字,只在封面盖了章。现在有点担心,这合同封面盖章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我就怕之后出问题,这合同不作数,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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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租赁合同封面盖章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合同生效的一般概念。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 对于合同盖章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盖章是合同成立的一种有效方式。然而,关于在租赁合同封面盖章是否有效,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盖章的目的是为了表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封面盖章能够明确指向该租赁合同,且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封面盖章是有可能使合同生效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封面盖章可能存在一些风险。因为封面通常不包含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可能会引发对盖章是否仅针对封面而非整个合同的争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最好在合同的正文末尾或者专门的签字盖章页进行盖章,这样可以更明确地表明双方对合同全部内容的确认。如果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比如出租方交付了租赁物,承租方支付了租金,那么即使只是在封面盖章,也可以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实际履行使合同成立的规定,认定合同有效。但如果没有实际履行行为,而仅仅是封面盖章,一旦发生纠纷,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例如,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往来文件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合同是否生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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