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租赁合同是否还需要盖章?


在探讨正规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盖章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合同生效的基本概念。合同生效意味着合同具备了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从而能够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对于租赁合同而言,它本质上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以及租金支付等事项达成的一种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同时,该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盖章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唯一要件。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如果双方当事人采用的是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需要盖章才生效,那么盖章就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才能使合同生效。然而,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约定,那么签字或者按手印同样可以使合同成立并生效。签字代表着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同意,按手印也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方式。所以,在没有约定盖章生效的情况下,即使正规租赁合同没有盖章,只要有当事人的签字或者按手印,合同也是有效的。 不过,盖章在一些情况下还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说,盖章是其对外进行意思表示的一种重要方式。法人的公章代表着法人的意志,加盖公章的合同通常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和公信力。在涉及到一些重大的租赁交易或者需要向第三方证明合同效力的情况下,盖章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例如,当法人作为出租方或者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加盖公章可以明确该行为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综上所述,正规租赁合同不一定非要盖章才能生效。具体是否需要盖章,要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合同生效的条件,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