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人收利息算放高利贷吗?
我把钱借给朋友,约定了收取一定利息。但我有点担心,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被认定为放高利贷呀?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借钱收息和放高利贷之间的界限是怎么划分的,想了解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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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借钱给他人并收取利息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放高利贷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高利贷的概念。简单来说,高利贷就是出借人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合理范围。根据2020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举个例子,如果在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那么四倍就是14.6%。要是你和朋友约定的借款年利率不超过14.6%,在法律上就是被认可和保护的正常利息;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了这个数值,超过的部分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就是说,当借款人不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时,出借人去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这部分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另外,判断是否为高利贷还需要考虑借款的具体情况。如果借贷行为本身存在其他违法情形,比如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那就可能不仅仅是高利贷的问题,还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高利转贷罪。 所以,借钱给人收利息不一定就算放高利贷,关键在于约定的利率是否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在进行借贷活动时,建议双方明确约定利率,并确保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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