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过离婚证还住在一起算事实婚姻吗

我和前任已经领了离婚证,但因为一些原因还住在一起。我们周围人都觉得我们还是夫妻,那从法律上来说,我们这样领过离婚证还住在一起的情况,算不算事实婚姻啊?我有点搞不清楚,想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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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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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领过离婚证还住在一起是否算事实婚姻,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经过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关系。不过,在我国法律中,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之前,没领证但符合结婚条件且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法律承认其为事实婚姻。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所以,在这个时间之后,单纯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不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 回到领过离婚证还住在一起的情况,不管是在哪个时间阶段,既然已经领了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已经在法律上解除了。即便还住在一起,也不能再构成事实婚姻。这种情况更符合同居关系的特征。双方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同的。如果涉及到财产纠纷等问题,需要根据同居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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