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有必要去公证吗
我最近打算把一笔钱借给朋友,写了份借款合同。但有人说去公证一下更保险,也有人说没必要。我不太清楚公证到底有什么作用,不公证的话合同会不会有风险,所以想问问借款合同有必要去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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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不一定非要去公证,是否公证可由当事人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来决定。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明确指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只要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便不经过公证,合同依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公证也有其独特的好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借款合同,在债务人不还钱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更便捷地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节省了一些诉讼环节。 举个例子,如果A借给B一笔钱,签订了借款合同并进行了公证,同时在公证书中注明B愿意接受强制执行。当借款到期B却不还钱时,A就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快速实现自己的债权。 但是,公证也并非毫无缺点。一方面,公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会增加借款活动的成本;另一方面,公证的程序相对繁琐,需要双方准备各种材料并前往公证机构办理。 相关概念: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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