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
我和爱人打算签订一份夫妻财产协议书,明确各自财产归属。但不确定这个协议书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不公证的话有没有法律效力?公证又有什么好处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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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协议书并不一定需要公证。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自愿签订财产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协议自双方签字时起就具有法律效力,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 不过,公证具有一定的优势。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书,其证明力相对更强。如果日后发生纠纷,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内容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公证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所以,夫妻财产协议书不公证也有效,但公证能带来更强的证明力和一定的保障,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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