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做了公证后是否就属于一个人了?
我和爱人婚后买了套房子,现在打算去做房产公证,想把房产归到一个人名下。但我不太确定,是不是做完公证这房子就一定属于一个人了?会不会还有其他情况影响房产归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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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后房产做了公证后是否就属于一个人,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后房产公证的概念。婚后房产公证,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对婚后购买的房产的归属、权利和义务等方面,通过公证处进行证明的一种法律行为。它是对夫妻之间关于房产的约定的一种确认和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婚后房产公证的内容明确约定该房产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并且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在法律上,该房产就会按照公证的内容,归属于约定的一方。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并进行公证,写明该婚后房产归丈夫所有,那么这份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房产归丈夫。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公证存在违法、违规或者意思表示不真实等情况,那么这份公证可能会被撤销。比如,一方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进行的公证,之后有证据证明这一情况,那么受胁迫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公证。另外,如果涉及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情况可能会更复杂。比如,该房产存在未还清的债务,而债权人对该房产有合法的权益主张,那么即使房产做了公证归一方所有,也不能对抗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婚后房产做了公证一般情况下按照公证内容确定归属,但并非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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