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士诱骗未成年少女生孩子是否犯法?
我想咨询下,有个已婚的人诱骗未成年少女生孩子,这种情况是不是违法的呢?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这种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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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人士诱骗未成年少女生孩子的行为是严重犯法的。 首先,从强奸罪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如果该未成年少女不满十四周岁,无论其是否自愿,已婚人士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怀孕生子,都构成强奸罪。这是因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法律上没有性自主的能力,法律要给予她们特殊的保护。即使少女看似自愿发生性关系,但由于其心智尚未成熟,无法真正理解性行为的意义和后果,所以只要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就会被认定为强奸罪。 其次,若未成年少女已满十四周岁,在诱骗的情形下,若诱骗行为使少女违背自己真实意愿发生性关系,也可能构成强奸罪。因为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包含了使用欺骗等手段使女性在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的情况。诱骗可能使少女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表面上“自愿”发生性关系,但实际上并非其真实意愿,这种情况下也可能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再者,已婚人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孩子,还可能涉嫌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便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这种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在民事上也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比如在离婚时,其配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等。此外,该行为还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和法律责任。总之,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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