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社保欠缴三年该怎么办?


当公司注销时社保欠缴三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对于员工来说,当遇到公司注销且社保欠缴三年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公司补缴社保费用。同时,员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欠缴社保的事实。 对于公司而言,即使公司准备注销,也不能逃避补缴社保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注销前需要进行清算,清算过程中需要处理公司的债务,包括欠缴的社保费用。如果公司未经清算或者清算程序不合法就注销,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 此外,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关注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及时向公司了解社保缴纳的进度和金额。如果发现公司存在欠缴社保的情况,要及时与公司沟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