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协议有效吗
我和医院就之前的医疗纠纷达成了一份协议,但心里不太踏实,不确定这份协议到底有没有效。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医疗纠纷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是有效的,什么情况又是无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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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协议是否有效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一份有效的医疗纠纷协议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讲,就是签订协议的双方得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比如,成年人通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等可能就不具有相应能力,他们签订的协议可能无效,这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其次,意思表示要真实。也就是说,双方签订协议是出于真心实意,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要是一方是被强迫或者被欺骗才签的协议,那就不符合这个条件,像《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后,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这意味着协议的条款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基本道德和良好风俗。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 只要一份医疗纠纷协议满足上述这些条件,那么它通常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一致。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指的是社会的一般利益和基本道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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