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是优先扣除个人账户吗?
我去医院看病,结算时工作人员说先扣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我不太清楚医保报销的规则,想问问是每次报销都优先扣除个人账户里的钱吗,这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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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是否优先扣除个人账户,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概念。医保个人账户,就像是你自己在医保里的“小金库”,里面的钱是你自己存进去或者单位帮你交一部分存进去的,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等。而医保统筹账户,则是所有参保人共同的“大池子”,当符合一定条件时,比如住院、门诊慢性病等,就可以从这个“大池子”里按规定报销费用。 在普通门诊就医时,通常是优先使用个人账户里的钱。当个人账户里的钱足够支付本次医疗费用时,就直接从个人账户扣除。比如你去医院看感冒,花费了200元,而你个人账户里有300元,那么就直接从个人账户扣除这200元,这其实不算医保报销,只是用了你自己账户里的钱。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这就明确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规则和归属。 但是在住院报销或者一些特殊门诊报销的情况下,就不是优先扣除个人账户了。当参保人住院治疗,在扣除起付线后,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会按照一定的比例从医保统筹账户中支付。例如,你住院花费了10000元,起付线是1000元,报销比例是80%,那么统筹账户会支付(10000 - 1000)× 80% = 7200元,剩下的1800元如果个人账户有钱可以从个人账户扣除,如果没有则需要你自己现金支付。这种情况下,是先从统筹账户报销,而不是优先扣除个人账户。 所以,医保报销是否优先扣除个人账户,取决于具体的就医场景和费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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