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的临时工可以报工伤吗?


在法律层面,中介的临时工是有可能申报工伤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这里的“职工”并没有严格区分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 对于通过中介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如果该临时工与中介签订了劳动合同,中介就成为了用人单位,应当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时,临时工就可以通过中介来申报工伤。如果中介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中介需要承担临时工的工伤赔偿责任。 如果临时工没有与中介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此时临时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后申报工伤。 临时工申报工伤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步,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临时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三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第四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