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是否由公安管辖?
我遇到个事儿,医院好像出了医疗事故,有人怀疑构成医疗事故罪。我不太清楚这事儿该谁管,想问下这种医疗事故罪是由公安来处理吗?我就想弄明白这个管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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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由公安进行管辖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医生等医务人员因为自己的重大失误,导致病人出现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而医疗事故罪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类型,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其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当发生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罪的情况时,受害人或者其家属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果认为达到了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就会立案处理。这样能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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