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阑尾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我是阑尾炎,让我做了手术。但术后发现根本不是阑尾炎,白白挨了一刀。我想知道这种误诊阑尾炎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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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误诊阑尾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先了解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对于误诊阑尾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要看医院和医生是否有过错。如果医生在诊断过程中,没有按照正常的诊疗程序进行,比如没有详细询问病史、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就匆忙下诊断,导致误诊,那么医生就可能存在过错。举个例子,如果患者已经明确表示自己有其他部位的疼痛特征,与典型阑尾炎不同,但医生没有进一步排查,就诊断为阑尾炎,这很可能存在过错。 其次,要看误诊是否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比如因为误诊进行了不必要的手术,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或者因为误诊延误了其他疾病的治疗,加重了病情等。如果只是误诊但没有对患者造成实质性的身体伤害,可能就难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在判定过程中,一般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患者认为自己遭遇了误诊阑尾炎的医疗事故,可以先和医院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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