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父母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探讨给父母的钱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挣的钱或者获得的其他财产。 那给父母的钱的性质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给父母钱,并且这笔钱是用于正常的赡养等合理目的,那么从法律角度讲,这笔钱在给出去之后,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双方基于这个合法目的将钱给予父母,就相当于完成了财产的转移。 例如,夫妻二人每月固定拿出一部分钱给双方父母,这是对父母履行赡养责任的表现,这部分钱一旦到了父母手中,就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给了自己的父母,而且没有合理的理由,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返还的。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能随意处置大额的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没有和另一方商量的情况下,私自给了父母一大笔钱去投资,这种行为就可能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 此外,如果给父母钱是为了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以达到在离婚等情况下少分财产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另一方发现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分割这部分被转移的财产。比如,在离婚诉讼期间,一方突然给父母转了一大笔钱,而又无法说明合理用途,就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综上所述,给父母的钱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