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时是否需要清算?

我公司现在面临破产清算,名下有一些抵押财产,不清楚这些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需不需要进行清算。我想了解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时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需不需要纳入清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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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时是否需要清算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破产清算是指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从这条规定来看,似乎抵押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应当进行清算。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又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对于抵押财产,抵押权人享有别除权。别除权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或者法定特别优先权的人,可不依破产程序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具体到抵押财产的处理,如果抵押财产的价值超过所担保的债权数额,那么超过部分应当纳入破产财产进行清算。例如,某公司将一栋价值500万元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获得了300万元的贷款。在破产清算时,银行对这栋房产有优先受偿权,先从房产价值中拿走300万元及相应利息。剩余的价值部分就需要纳入破产财产,在其他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 如果抵押财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按照破产清算的程序参与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 综上所述,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时并非简单地全部纳入清算,而是要根据抵押财产的价值与所担保债权的关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何处理。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在破产清算中得到了法律的保障,但超过担保债权的部分则要遵循破产清算的规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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