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办房产证是否有期限?
我买了套商品房,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办房产证,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商品房办房产证有没有时间限制呢?要是有期限,超期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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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办理房产证是有期限规定的。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办理房产证也就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这是购房者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的重要凭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也就是说,如果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办理房产证的时间,那么开发商就需要在这个约定时间内完成办理。要是合同没有约定,对于期房,从交房开始算90天内要办好;对于现房,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办好。如果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协助购房者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比如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等。所以,在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一定要关注合同中关于办理房产证期限的条款,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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