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和两个人有什么区别?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和写两个人名字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在产权归属方面,一般情况下,婚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若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即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该房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那毫无疑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在房产处置方面,如果写一个人的名字,在进行房屋出售、抵押等重大事务时,虽然从法律规定来讲,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需要另一方同意,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方瞒着另一方处置房产的风险;要是写两个人名字,处理这些房产相关事务时,就需要双方共同同意方可进行,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然后是离婚分割方面,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但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在购房时有明确的约定份额,比如一方占60%,另一方占40% ,则在分割时会依据此约定进行。当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总之,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和两个人名字在财产归属、房产处置以及离婚分割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做出选择。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善意第三人:是指在交易中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处分权而取得财产的第三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