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的房子属于财产吗?
我买了套房子,是贷款买的,现在还有房贷没还完。我不太确定这种有房贷的房子还算不算我的财产,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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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有房贷的房子仍然属于财产。财产指的是人们所拥有的具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它既可以是实实在在的物品,像房子、车子,也可以是一些无形的权益,比如知识产权等。 当你贷款买房时,通常和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在你支付了首付并且和开发商完成房屋买卖交易后,房子的产权一般就登记到你的名下了,从这时起,你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也就意味着这个房子是你的财产。不过,为了保证银行能收回贷款,你会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在你还清贷款之前,银行对房子拥有抵押权。也就是说,虽然房子是你的财产,但你在处置它的时候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你想要卖掉这套房子,就需要先经过银行的同意,或者先把贷款还清解除抵押才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子作为不动产,在登记到你名下后,你就依法取得了所有权。同时,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表明即使房子处于抵押状态,你作为所有权人还是可以进行转让等操作的,但要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所以,有房贷的房子属于你的财产,只是在权利行使上和没有抵押的财产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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