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给母公司的净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我家有子公司和母公司,子公司会给母公司净收入。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笔净收入要不要交增值税。也不知道在法律上对这种资金往来是如何规定的,想弄明白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避免出现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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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子公司给母公司的净收入是否要缴纳增值税,关键在于明确这笔净收入的性质,也就是它属于什么类型的资金往来。 如果子公司给母公司的净收入是因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应税行为产生的,那就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例如子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产品销售给母公司,这种货物销售行为产生的净收入,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但要是这笔净收入属于非应税行为,比如子公司向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这种情况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利润分配本质上是企业内部的权益分配,并非增值税所规定的销售货物、服务等应税行为。所以,子公司给母公司的净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要依据具体的业务实质,对照增值税相关法规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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