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抵扣勾选是否需要申报?
我在处理发票时进行了不抵扣勾选,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申报。我担心不申报会有税务风险,申报又怕操作错误。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到底需不需要申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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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处理中,“不抵扣勾选”是指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后,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不将该凭证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对于不抵扣勾选是否需要申报这个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不抵扣勾选”和申报的含义。“不抵扣勾选”是企业自主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选择不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一种操作。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税收征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一般情况下,当纳税人进行不抵扣勾选时,这部分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体现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进行任何申报操作。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进行不抵扣勾选后,虽然这部分发票不参与进项税额抵扣的计算,但企业仍需要在纳税申报时如实反映相关发票的情况。因为税务机关需要通过申报数据来全面掌握企业的经营和纳税情况。企业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将不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其他相关栏次(具体栏次根据不同的纳税申报系统而定),以准确记录企业取得发票但未用于抵扣的情况。 如果企业不进行申报或者申报错误,可能会引发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在后续的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企业有不抵扣勾选的发票未在申报中体现,可能会要求企业进行更正申报,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所以,企业在进行不抵扣勾选后,一定要按照规定进行准确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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