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本是否意味着终止执行?
我有个案子进入终本程序了,我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我担心是不是就不会再执行下去了,我还能不能拿到应得的赔偿。想问下案件终本是不是就代表执行终止了,之后还有什么办法能让执行继续进行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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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执行终止。首先来解释一下“终本”,“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它就好比执行暂时按下了“暂停键”,而不是“终止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当案件终本后,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且,法院也会定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依职权恢复执行。所以,案件终本只是执行程序中的一个阶段性处理方式,并不意味着执行的结束,法院依然会关注案件的执行情况,尽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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