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非法所得是否也要没收?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一般情况下,不是非法所得是不会被没收的。所谓非法所得,指的是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取的财物。而合法所得是公民或法人通过合法途径,如劳动、投资、继承等方式获得的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就从根本上保障了公民合法财产的安全性,表明了法律对于合法所得的尊重和维护。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便不是非法所得,也可能会面临被没收的情况。比如在涉及到税收、行政罚款等方面,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那么法院或者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对其合法财产进行处置,包括没收部分财产用于抵缴税款、罚款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再比如,在司法执行程序中,如果当事人作为被执行人,有义务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却拒不履行,法院有权对其合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可能包括没收并拍卖财产以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保护合法所得,但在特定的法律情形和程序下,即便不是非法所得,也存在被依法没收的可能性。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以避免合法财产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