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贪污分赃不均未分得财物的人是否构成贪污罪?

我参与了一起贪污事件,当时几个人一起操作的,最后分赃的时候我没分到财物,是因为其他人分赃不均。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没拿到钱的,在法律上还算构成贪污罪吗?心里一直很忐忑,希望能有个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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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贪污罪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贪污分赃不均未分得财物的人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先了解贪污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从构成要件来看,贪污罪的成立并不以行为人实际分得财物为必要条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在多人共同贪污的情况下,这是一种共同犯罪行为。每个参与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分工不同,但只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就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举例来说,如果几个人合谋贪污公共财物,并且按照分工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如有人负责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财物,有人负责转移财物等,即使其中有人最后因为分赃不均没有实际得到财物,也不影响其贪污罪的成立。因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他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且他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主观故意。 另外,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对于共同贪污犯罪中,各共犯均应对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也就是说,即使未分得财物,也需要对整个贪污的数额承担责任。不过,在量刑时,法院会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综合判断。如果其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贪污分赃不均未分得财物的人通常也构成贪污罪。只要参与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并且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当然,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细节,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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