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发票是否属于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
我是一家小店的老板,最近有顾客要求开发票,我觉得开发票太麻烦就没开。我心里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不开发票的行为是不是属于税收违法行为啊?会不会面临什么处罚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不开发票通常属于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发票是非常重要的凭证,它记录了经济活动中的交易信息,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税收违法行为指的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侵害国家税收管理秩序的行为。不开发票这种行为,本质上是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这可能会导致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收入,进而影响国家税收的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同时,该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如果纳税人不开发票,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责令改正,同时可能会被处以罚款。若存在违法所得,也会被予以没收。所以,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准确地开具发票,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