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是否需要办公证?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由我继承。我听说继承房产有的要办公证,有的又不用,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问问在法律上,继承房产到底需不需要办公证呢?我该怎么做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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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继承房产并非一定需要办公证。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房产继承公证的含义。房产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房产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让公证机构来证明你有权利继承这套房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就表明,公证材料只是申请房产继承登记时可选择提交的材料之一,而不是必需的。 如果选择不办公证,继承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完成房产继承。比如,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有遗嘱,还需要提供遗嘱原件等。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继承人的合法性和继承份额。 然而,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也有一定的好处。公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经过公证的继承材料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核过程中可能会更加顺畅,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例如,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存在争议,公证机构可以在公证过程中进行调解和确认,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继承房产不需要强制办公证,但办公证可能会让房产继承的过程更加顺利和便捷。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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