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处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协议离婚。但我不太确定这样做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和去民政局办离婚不一样?想了解下公证处协议离婚到底有没有效,和正规离婚程序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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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公证处协议离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通过法定程序来结束婚姻。在我国,法定的协议离婚程序是要到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当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而公证处的主要职能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它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证明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内容合法,但这并不意味着经过公证就能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只有按照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能真正实现协议离婚的目的,公证处协议离婚并不能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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