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公证?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相关程序不太清楚。想知道离婚是不是一定得去公证处做公证啊?是只有协议离婚需要,还是诉讼离婚也需要?就想弄明白这公证到底有没有必要,对后续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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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时,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只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离婚并颁发离婚证。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即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生效双方就得遵守,同样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选择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比如担心对方事后反悔,或者离婚涉及境外财产等复杂情况,公证可以增强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一定程度上避免后续纠纷。但这只是一种可选择的保障措施,并非离婚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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