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故意还是过失行为,该怎么判刑?


首先来明确一下妨害安全驾驶罪的主观方面,也就是判断它是故意还是过失行为。在法律上,故意和过失是两种不同的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的规定,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指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及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从构成要件来看,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故意犯罪。实施该行为的人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却依然实施相应的行为,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比如,乘客为了自己的私利,强行抢夺公交车司机手中的方向盘,他很清楚这种行为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但还是这么做了,这就是故意的表现。 接下来看看该罪的判刑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犯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例如,如果因为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导致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就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这些罪名的量刑通常会比妨害安全驾驶罪更重。比如,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之,妨害安全驾驶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刑罚设置是为了保障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行驶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家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