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必须等一个月吗?

我和我对象打算离婚,去民政局办理时工作人员说有离婚冷静期。我想问问这个离婚冷静期是不是必须等一个月啊,能不能提前结束或者有办法跳过这个阶段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再决定是否继续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必须是三十天,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提前结束。而且这三十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在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只有等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在三十天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所以,从申请离婚到最终拿到离婚证,理论上最快需要三十一天,最长可能因为各种情况而无法完成离婚程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