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后送医院是否需要垫付费用?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现在伤者被送去医院,我心里很慌,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义务垫付费用。不垫付吧,担心伤者家属指责;垫付吧,又怕后续有麻烦。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要不要垫付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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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撞人垫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人后送伤者去医院是否需要垫付费用,这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的统一规定。 从人道主义和及时救助伤者的角度出发,垫付费用有助于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治疗,避免因费用问题延误病情。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肇事者就有必须垫付费用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看,当肇事车辆有保险时,首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若超过保险责任限额、车辆未参保或者肇事者逃逸等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肇事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垫付,如果选择垫付,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以便后续在处理事故赔偿时进行结算。同时,如果肇事者暂时不愿意垫付,伤者一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险公司或救助基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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