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累计到年底结算是否合法?


加班费累计到年底结算是否合法,这需要从多个方面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加班费的定义。加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通俗来讲,就是你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额外工作,单位就应该给你多发的那部分钱。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里的“工资”,从广义上来说是包含加班费的。所以按照这个规定,工资(包括加班费)原则上是要每月支付一次的。 而加班费累计到年底结算的做法,显然不符合“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加班费可以累计到年底结算,且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被认为是合法的。但即便有这样的约定,也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了按月支付和不得无故拖欠的原则。如果公司将加班费累计到年底结算,可能存在到年底时因各种原因无法足额支付的风险,这对劳动者来说是一种权益上的威胁,也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范畴。 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劳动者因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如果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可能还需要加付赔偿金。劳动仲裁机构也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若认定用人单位做法违法,会裁决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加班费。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加班费累计到年底结算不合法,除非有合法有效的约定且不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