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犯再犯新罪属于累犯吗?


在探讨假释犯再犯新罪是否属于累犯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假释和累犯的概念。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分子在服刑一段时间后,因为表现良好,提前放出来,但还有一些条件需要遵守。 累犯则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这就是一般累犯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对于假释犯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这种情况不属于累犯。因为累犯要求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而在假释考验期内,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此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也就是说,要把新犯的罪和原来还没执行完的刑罚加在一起重新量刑。 如果是在假释期满后再犯新罪,就要看是否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对于一般累犯而言,要看新罪是否发生在假释期满后五年内,以及前后罪是否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都不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就构成一般累犯。对于特别累犯,只要前后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几类,不管过了多久再犯,都构成累犯。 综上所述,假释犯再犯新罪是否属于累犯,关键在于新罪发生的时间以及是否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