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同步录音录像算证据吗?
我遇到一个事儿,公安在处理相关事情的时候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我不太清楚 这个同步录音录像在法律上能不能算作证据,它的效力怎么样呢?能不能在法庭上起到关键作用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公安同步录音录像一般是算证据的。证据,简单来说,就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材料。在法律体系里,证据有多种类型,而公安同步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这一类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这里明确将视听资料列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公安同步录音录像就属于视听资料的范畴,所以它是具有证据资格的。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公安同步录音录像都必然能被法庭采纳作为定案依据。要成为有效的证据,该录音录像需要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合法性要求其制作过程要符合法定程序,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例如不能通过刑讯逼供、威胁等非法方式取得。真实性则要求录音录像没有经过剪辑、篡改等,要能真实反映当时的情况。关联性是指该录音录像要与案件事实有一定的联系,能够对案件的某些事实起到证明作用。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特性,公安同步录音录像才能成为有效的证据,在司法审判中发挥作用。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