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通知书是员工收到才生效吗?
公司给我发了辞退通知书,我想知道这辞退通知书是从我收到的时候才开始生效吗?还是公司发出来就生效了呢?我不太懂这个时间点的界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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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辞退通知书是否以员工收到才生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意思表示生效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在劳动关系中,辞退通知书属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发出辞退通知书,遵循“到达主义”原则,也就是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书时才生效。因为只有员工收到了,才知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从此时开始发生变化。例如,用人单位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辞退通知书,当快递被员工签收时,通常就认为辞退通知书生效了。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员工已经通过其他方式明确知晓了辞退的意思,即使没有实际收到书面的辞退通知书,也可能认定辞退生效。比如,用人单位在全体员工大会上明确宣布辞退某员工,并且该员工在场知晓,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认为辞退行为已经发生效力。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员工确实已经知晓。 所以,通常来说辞退通知书员工收到才生效,但在有足够证据证明员工已明确知晓辞退意思时,也可能不依赖于实际收到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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