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七年分手双方可以提出赔偿吗
我和对象同居七年了,现在打算分手。我 心里有点不平衡,毕竟在一起这么久。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能不能向对方提出赔偿啊?主要就是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有没有依据,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 。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一般情况下,同居七年分手双方不可以随意提出赔偿。首先要明确,同居关系不等同于夫妻关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因为非婚同居是男女双方对自己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通常不会强加干涉,同居关系中的当事人也不像婚姻关系中的配偶那样能得到全面法律保护。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同居期间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比如身体健康权、财产权等,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例如一方在同居期间故意对另一方实施暴力造成身体伤害,那么受伤方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用等损失。再比如,对于因同居产生的财产纠纷,是可以处理的。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归个人所有;要是无法区分,通常会推定为共同共有,但能根据一些因素认定为按份共有的除外 。
如果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总之,单纯因为结束同居关系要求赔偿一般得不到法律支持,但涉及 财产、人身伤害、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