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以后加入是否成立共犯?
我朋友之前参与了一个犯罪行为,等他加入的时候人家犯罪都已经既遂了。现在警察调查把他也牵扯进去了,我就想问问,在犯罪既遂以后才加入的,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成立共犯啊?我朋友会不会被认定和前面那些人是一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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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犯罪既遂以后加入是否成立共犯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犯罪既遂,简单来说,就是犯罪行为已经完成,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全部要求。比如,盗窃罪中,行为人已经成功窃取了他人财物,就构成了犯罪既遂。而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强调的是‘共同故意’,也就是各个行为人之间要有意思联络,对犯罪行为有共同的认识和追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明确了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 在一般情况下,犯罪既遂后加入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犯罪既遂意味着犯罪行为已经结束,后续加入者没有参与到犯罪的实行行为中,缺乏与先前行为人在犯罪行为上的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例如,甲偷了一辆汽车后,乙才知道此事并帮助甲藏匿汽车,乙虽然有帮助行为,但由于犯罪既遂时乙未参与盗窃行为,且没有与甲在盗窃行为上的共同故意,所以乙不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后续加入者与先前行为人就后续的行为形成了新的共同故意,并且实施了相关行为,那么对于后续的行为可能成立共同犯罪。比如,甲抢劫了被害人的财物后,被害人追赶,乙此时加入帮助甲抗拒被害人的追赶,甲乙就抗拒被害人追赶这一行为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判断犯罪既遂以后加入是否成立共犯,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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