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爱人结婚后买了套房子,首付是我俩一起出的,贷款也是一起还。但房产证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想知道这房子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对于婚后买房的财产归属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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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婚后买房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一起赚钱付首付、还房贷买的房子,即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它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婚后买房的资金来源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同时能证明购房款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还有,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具体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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