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我和爱人在结婚后买了套房子,钱是我们一起出的,但购房合同只写了他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两个人共有的财产呢?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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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所说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如果婚后买房,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工资收入一起支付了购房款,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只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很可能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买房的资金来源是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时有证据能够证明,那么该房屋也可能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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