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付了首付,婚后和伴侣一起还贷款。现在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想知道婚前买的这套房到底算不算我的个人财产?万一以后婚姻有变故,这房子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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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钱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屋毫无疑问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好比你在结婚前自己花钱买了个东西,这个东西自然就是你自己的,不会因为你结婚了就变成别人的。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然后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虽然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增值是有对方一份的。 所以,婚前购买的房屋不一定完全属于个人财产,要结合购房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婚后还贷情况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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