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有一套婚前买的房子,现在打算在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但我不太清楚加名之后,这房子还算不算我的个人财产,会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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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在婚前购买的房产,通常情况下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视为一种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房产证上加名,就相当于原房产所有人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了对方。 一般来说,如果加上名字时没有特别约定房产份额,那么该房产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当涉及到房产的处分、分割等问题时,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例如在离婚时,该房产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如果加名时双方有明确约定房产份额,比如约定一方占房产的 30%,另一方占 70%,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双方对房产的权益。这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在处理房产相关事务时,会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配。所以,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关键要看加名时是否有关于房产份额的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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