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借钱买房婚后属于共同债务吗
我在婚前借了钱买房子,现在结婚了,心里一直有个疑惑。不知道这笔婚前买房借的钱,在婚后会不会被算作夫妻共同债务。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判定的,是肯定属于共同债务,还是有其他不同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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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借钱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的债务。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在结婚之前向他人借取资金购置房屋,且满足以下条件,一般会被界定为个人债务:在单身阶段就负债购房,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将此房产用于和配偶共同生活,并且婚后也没有添加配偶姓名,那么这个债务就是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出现这些情况,这笔借款就可能被视作夫妻共同债务:比如所购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又或者婚后夫妻共同偿还了该借款。在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均需对此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意一方主张债务偿还权利。 所以说,婚前借钱买房婚后不一定就属于共同债务,要综合借款的用途、房屋的归属以及夫妻双方的行为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连带偿还责任:就是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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