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继承人名下房子不足以清偿多个债务人债务该怎么办?

我是被继承人的亲属,现在发现被继承人名下就一套房子,但他有好几个债务人,债务总额超过了房子的价值。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该怎么处理来偿还债务,是按什么顺序还,还是大家一起按比例分?我很担心会因此产生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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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被继承人名下房子不足以清偿多个债务人债务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处理。 首先,这里涉及到“限定继承”的概念。限定继承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只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比如被继承人的房子价值100万,债务有150万,那么继承人最多只用这价值100万的房子来偿债,超出的50万如果继承人没有自愿偿还的意思,就不用偿还。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该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然后,对于多个债务人的清偿顺序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担保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人优先受偿。比如其中一个债务人对房子有抵押权,那么他可以先就房子的价值优先获得清偿。如果都是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比如有两个普通债权人,一个债权是60万,一个债权是40万,房子价值100万,那么就按照6:4的比例,分别清偿60万和40万。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是先由继承人对遗产进行清理和评估,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债务清偿。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纠纷,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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