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保全人是被执行人吗?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申请财产保全,我成了被保全人。我不太清楚被保全人和被执行人是不是一回事儿。我就想知道,被保全人在法律上算不算是被执行人呢?这里面有啥区别和联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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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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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全人不一定是被执行人,下面我们从概念、产生阶段、法律义务等方面详细分析。 首先来了解一下二者的概念。被保全人是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而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采取保全措施的当事人就是被保全人。简单来说,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其财产可能被限制处理的一方。被执行人则是指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法院要求强制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通俗讲,就是官司输了却不按照判决办事的人。 二者产生于不同的阶段。财产保全通常发生在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或者诉讼过程中,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比如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为了防止乙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甲可以申请对乙的财产进行保全,此时乙就是被保全人。而被执行人是在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不主动履行义务,经权利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后才产生的。例如,上述案件中,如果法院判决乙偿还借款,乙却不还钱,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乙就成为了被执行人。 二者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有所不同。被保全人的主要义务是在保全期间不得随意处分被保全的财产。如果被保全人违反规定擅自处分被保全财产,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的义务则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面履行义务,如支付金钱、交付特定财物、完成一定行为等。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及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被保全人不一定是被执行人。在诉讼过程中成为被保全人,并不意味着在后续就一定会成为被执行人。只有在判决生效后不履行义务,才会转化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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