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冒商品是否犯法?


生产假冒商品是违法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假冒商品指的是那些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与知名品牌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包装、名称等,以冒充正品的商品。生产假冒商品就是制造这些虚假的、以假充真的产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多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其中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等。生产假冒商品往往就涉及到了这些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旦构成侵权,商标注册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也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作出了规定。该法第三十二条明确,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若违反此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还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生产假冒商品不仅是违法的,而且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要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方面的责任。所以,为了避免陷入法律风险,任何人都不应该参与生产假冒商品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