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有居间人是否稳妥?
我准备接一个工程,有人说可以给我介绍,他做居间人。但我不太了解找居间人这事靠不靠谱,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工程有居间人到底稳不稳妥,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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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工程中有居间人并不一定存在不妥,不过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居间人的概念。居间人,简单来说,就是在工程交易中起到中间介绍作用的人。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里的中介合同,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居间合同。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居间人的存在是合法的。 然而,有居间人并不意味着就一定稳妥。如果居间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欺诈、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那么就可能会给委托人带来风险。比如,居间人故意隐瞒工程的一些潜在问题,导致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最终遭受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委托人还需要注意居间合同的条款。合同中应该明确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等内容。如果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会在后期引发纠纷。比如,对于报酬的计算方式没有明确约定,双方就可能在报酬金额上产生分歧。同时,委托人也应该对居间人进行一定的背景调查,了解其信誉和专业能力,以降低风险。 综上所述,工程有居间人本身并不一定不妥,但需要注意防范风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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