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时出名人可以得到补偿吗?
我让朋友帮忙借名买了套房,现在朋友说他要些补偿才配合过户。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借名买房这种情况下,出名人是不是真的可以得到补偿啊,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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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名买房的情形下,出名人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借名买房指的是实际购房人因各种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而实际由自己出资、居住和使用房屋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现实中存在多种原因,比如为了规避购房政策、信贷政策等。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如果借名人和出名人之间有关于补偿的明确书面约定,那么从合同约定角度来看,出名人按照约定要求补偿是合理合法的。因为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例如双方在借名买房协议中明确约定,在房屋完成过户等特定事项后,借名人需要向出名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费用,那么出名人就有权依据该约定获得补偿。 然而,如果双方没有关于补偿的约定,出名人一般不能随意要求补偿。借名买房本质上是一种委托关系,出名人仅仅是名义上的房屋登记人,并没有实际的出资和购房意愿。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名人有义务配合借名人办理房屋过户等相关手续。但如果出名人因为借名买房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比如因为该房屋被卷入诉讼而产生了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出名人可以依据公平原则要求借名人赔偿这些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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