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迁出地的财产可以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我和我爱人刚办了离婚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关于迁出地的一处财产产生了分歧。我不太清楚这处财产在离婚后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大家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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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离婚后迁出地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我们得先明确什么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接下来,我们再看迁出地财产的具体情况。如果这处财产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并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那么一般来说,它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比如,夫妻在婚姻期间用共同收入购买了迁出地的房产,或者在迁出地经营生意获得了收益,这些都很可能是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这处财产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并且没有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权属变化,那么它通常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又或者,财产是婚后一方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这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判断离婚后迁出地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关键在于看财产的取得时间、方式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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