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本案中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我遇到个事儿,我和伴侣在婚姻期间有一套房产。现在因为一些原因,对这套房产的归属产生了争议。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套房产到底算我们的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想了解一下判断的标准和依据到底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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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判断房产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考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房产的归属,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例如,小王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即使婚后两人共同居住,也不改变房产的归属。 要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仍然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比如,小张在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和妻子一起还房贷,房产证上只有小张的名字。那么离婚时,房子归小张所有,但小张需要对妻子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李和他的妻子在婚后用两人的共同收入买了一套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这套房子都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是一方在婚姻期间通过继承或者受赠获得的房产,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要判断本案中的房产到底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需要详细了解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相关的遗嘱或赠与合同等因素。只有综合这些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才能准确判断房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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